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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省济源县新济煤矿亟应改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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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1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平原省济源县新济煤矿亟应改进编辑同志:
济源县公营新济煤矿,存在着下面几个问题,亟待解决:
(一)矿山领导上对采煤工程、规格,不研究,不检查,也不明确指示工人采煤的方向;以致工人下井后,见煤就刨,使最好的四号窑桶塌落,损失资财折合粮食九万斤。
(二)该矿保管股长张金太指使股员欺诈工人,在收粮食时,秤锤从外往里拉;出粮食时,由秤的毫绳往外推。据最近知道的,这样克扣了公家和工人工资米八千余斤。
(三)矿上不按工会法规定拨交工会经费,该县工商科长还以为“这样很好。”
(四)工作时间过长,青工每天工作时间达十二小时,修井、打井工人还有作到十八小时的。经工会提出后,改善了一些,但仍未彻底解决,严重影响了工人身体健康。同时今年工人的工资额至今还未确定,工人的生产情绪不高。
(五)封建把头仍占着统治地位,仅仅是把过去“老总”的称呼改为“技术员”,实际上还压迫工人,阻碍工作开展。如把头常喜顺从工会办事处办的训练班学习回来后,散布谣言,说训练班的生活不合理,并阻碍工人前往学习。
平原省总工会筹委会 李再扬
编者按:对李再扬同志来信所提问题,济源县人民政府及新济煤矿领导上应立即认真检查,予以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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