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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抱怨”到“三满意”——谈戏曲的合作演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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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8
第7版()
专栏:

从“三抱怨”到“三满意”
——谈戏曲的合作演出
章 培
在一些戏曲剧团,常听到这样的抱怨:团里有艺术造诣的“角儿”过于集中,不少人一年演不上几场戏,青春虚度,十分苦恼。由于僧多粥少,争戏码、争角色、争演出场次的事就免不了。剧团领导成天忙于解决这类纠纷,费尽心力也难“摆平”,而不少地方的观众因总是看当地剧团的老熟人、老面孔,不乏责难之声。
这三“抱怨”,反映了演员、领导、观众的呼声、苦衷和要求,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剧团里人浮于事、人才积压的弊端,同时提出了怎样充分发挥艺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之有施展才能的“用武之地”的迫切问题。
路子是走出来的。近来有些剧团派演员或演出小组与外地剧团合作演出的做法,给人以启示。如上海京剧院有一位青年演员,以前一年演不到十场戏,去年四月和十月,她分别与外地两个地区的剧团进行合作,两个多月就演了五十一场。她兴奋地说:“过去是为演出少而苦闷,现在是为剧目少而着急。”尤其使她感动的,无论在农村、矿山或边疆,都受到热烈欢迎。合作演出的成效,使派出或邀请的剧团的领导都感到高兴,由过去的“三抱怨”变成了“三满意”。
这种灵活、志愿的演出组织形式,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它使演员有了更多的艺术实践机会,有助于演员之间的合作和艺术交流,剧团也可减少长途往返而节省经济开支,并且使一些青年演员很快为观众所熟悉。
其实,演员临时组合以及演员流动,由来已久。解放前的戏曲演员,大都是临时搭班或应一些戏馆(备有基本演出班底)之邀去各地演出的。即使某些相对稳定的班社,如梅兰芳的“承华社”,程砚秋的“秋声社”,其中许多成员也是根据演出需要和个人情况,经常流动的。解放后建立了各级固定的专业戏曲剧团,虽有不少长处,但由于体制上存在着吃“大锅饭”,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缺陷,不同程度地压抑了人才。合作演出,既继承了过去的好传统,又符合当前剧团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要求,是有利于解放艺术生产力的一个办法。
当然,合作演出要实行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里的关键在于剧团、演员是否有正确的思想指导,是否乐意为群众多演戏,在艺术上花气力、下功夫。
合作演出同私演私分、剧团之间互相挖角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是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根据双方剧团的工作需要和演员的具体情况,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目的是促进人才的成长和艺术的发展,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搞私演私分,或私自到兄弟剧团“挖角”等做法,把人当商品,对当事人和剧团的其他人员都有很大的腐蚀作用,而且影响团结,是必须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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