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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有成效 国家兴旺有保障 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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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9
第3版()
专栏:

立法工作有成效 国家兴旺有保障
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今天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无论是在立法方面,还是在审议政府工作、开展外事活动方面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履行了宪法赋予它的崇高职责,完成了全国各族人民托付给它的庄严任务。代表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也表示满意。
代表们在审议上述三个报告的时候,集中讨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问题。大家发言踊跃,畅所欲言。解放军代表团的代表们指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五个法律,五个关于修改、补充法律的决定,两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并审议决定将两个法律草案提请这次大会审议。这充分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很有成效,使我们国家在从主要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既要依靠政策,还要依靠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管理国家上前进了一大步。他们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努力,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更大贡献。
四川省的一些代表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对国家的长治久安起了保证作用。黄荣昌代表谈到,今年春节重庆文化宫举办游园会,闻讯赶来的群众远远超过公园的容量,出入口挤得水泄不通。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秩序也井然不乱,没有出现治安事故。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前几年,后果不可想象。许多群众高兴地说,这是国家兴旺的表现。
代表们谈到,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以后,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惩处了一批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震慑了坏人,鼓舞了群众,社会治安已经有了明显好转。上海市官宝代表说,去年9月以后,上海市公安、司法部门依法狠狠打击了少数危害社会秩序的严重犯罪分子,全市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大大下降,群众拍手称快。事实充分说明,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基础上,只要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加强了,公安、司法人员侦破案件的本领提高了,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文代表说,辽宁省过去社会治安问题比较多,犯罪分子气焰相当嚣张。自从公安、司法部门强有力地行使专政职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对严重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以来,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逐步好转,群众的安全感大大增强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人物在各行各业不断涌现。
代表们在审议中还对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建议。宦乡代表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开展外事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这项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宁夏代表马青年建议,今后要特别注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成员的学习、视察活动,提高他们的议政能力,进而使他们能够较好地把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反映上来,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策顺利地完整地传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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