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阅读
  • 0回复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少数民族代表 欢庆民族区域自治法诞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2
第4版()
专栏: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少数民族代表
欢庆民族区域自治法诞生
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团,今天召开座谈会,欢庆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过。在此之前,新疆、内蒙古、宁夏、甘肃代表团在住地举行联欢晚会,庆祝这部重要法律的诞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壮族女代表赵明坚在座谈会上说,这次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我们广西各族人民衷心拥护。我们一定要行使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我们的权力,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把广西的经济搞上去,为广西各族人民谋福利。百色地委书记、壮族代表黄保尧在座谈中说,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通过,是我们国家、也是各个少数民族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它使我们少数民族地区和人民对前途充满了信心。我们各民族、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搞好边疆建设,为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多作贡献。河池地委副书记、瑶族代表蓝芳畹说,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大法,也是国家的重要政治制度。它使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有了可靠的保障。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尽快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贫穷落后面貌。
5月29日晚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四个代表团的住地,代表们联合召开了共庆民族区域自治法即将诞生的晚会。铁木尔·达瓦买提代表在晚会上说,即将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民族政策的结晶,是全国各族人民盼望已久的大喜事,让我们在座的二十余个民族的代表,利用这个美好的夜晚,载歌载舞来迎接这个法的诞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