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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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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5
第6版()
专栏:资料

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是西欧一些国家为了加强自己的经济地位而组织起来的。它包括欧洲煤钢联营、欧洲经济共同体(通常称欧洲“共同市场”)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成员国有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英国、爱尔兰、丹麦和希腊十国。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1951年4月,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政府代表在巴黎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决定成立煤钢共同市场。1955年6月,六国又决定建立以关税同盟为核心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原子能联营”。1957年3月在罗马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又称“罗马条约”),在1958年1月1日生效。
欧洲共同体的主要机构有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或有关部长组成,是最高决策机构;委员会,由十四名成员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是最高执行和建议机构;欧洲议会,是监督和咨询机构;欧洲法院,是仲裁机构。
欧洲共同体的成员两次扩大:1973年,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入;1981年,希腊加入。共同体成员国的总面积为一百六十五万七千六百平方公里,人口总数达二亿七千多万。
欧洲共同体是国际上一支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力量。它建立了关税同盟,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还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成员国定期进行政治磋商,主张在国际事务中“用一个声音说话”。
欧洲共同体非常注意同世界各国发展合作关系。目前,向共同体派驻代表的国家已有一百多个。1975年,我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了正式关系,1983年11月又扩大到欧洲煤钢联营和欧洲原子能联营,从而中国和共同体全面建立了正式关系,派驻了大使。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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