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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配工作方面的一项改革措施 劳动人事部在京成立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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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6
第5版()
专栏:

干部调配工作方面的一项改革措施
劳动人事部在京成立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劳动人事部最近发出通知,宣布在北京成立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这是劳动人事部在干部调配工作方面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
劳动人事部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人事部门发出的通知中说,一年多来,全国许多地区陆续建立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现在,在北京成立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主要是为了沟通人才余缺信息,充分发掘人才资源,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进一步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积极性。
通知提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包括人才余缺调剂、人才招聘、专业技术干部兼职聘用、人才借调和专业人才的培训五个方面。凡用非所学、用非所长或多余积压的干部和需求干部的单位,需要招聘录用技术人才的单位和电大、职大、函大毕业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并取得证书,现仍在工人岗位上不能发挥所学专长的工人和待业青年,均可到“中心”登记备案。“中心”负责联系或推荐给需人单位。
有关单位需聘请技术顾问或可临时承担讲课、讲学、科研、设计等兼职业务;各类专业技术干部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要求业余兼职,经本单位同意,可来“中心”登记。“中心”给予介绍联系,并负责组织签订兼职聘用合同。经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介绍和协助,急需技术干部的单位可与技术力量雄厚富裕的单位签订借调干部合同。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还可以为需要培训人才的单位与有关院校建立联系,有计划地为各单位培训人才。
上述各项服务工作目前先在北京地区开始进行,然后视情况逐步扩大。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还负责与各地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经验交流、工作研究。
通知强调,人才交流咨询服务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希望各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并请各地区、各部门通知所属单位对来“中心”登记要求交流的专业技术干部,要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对确属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专业技术干部应予以放行;对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特别是人浮于事的单位的专业技术干部,除个别担任课题组负责人以上职务的人员,调离后对工作影响较大的以外,原则上都应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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