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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大火损失二百余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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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7
第4版()
专栏:来信

一把大火损失二百余万元
3月30日凌晨,南昌灯泡厂普灯装配车间由于工作灯、工作灯总闸无人关闭,致使超负荷引起失火,烧毁房屋面积三千六百一十二平方米、设备二百多台,火灾损失达二百余万元,由于火灾所引起的停产损失尚未计算。
长期以来,这个厂无视安全生产。1983年10月以来,事故不断发生。新工人在没有经过安全生产操作训练的情况下,就被安排上岗生产,结果四个月内连续出现事故四起。
该厂管理混乱,1983年9月临时凑个企业管理条例,敷衍检查。早在1982年12月25日,南昌市公安局消防处就对该厂提出火警警告。该厂却向上级部门要求拨款七十三万元改造老厂房。
一年后的这把大火能否使该厂的领导以及它的主管部门、上级领导者,变得清醒一些呢?
本报记者 赵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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