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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而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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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8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形式而已”?
某企业的几位领导看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后议论道:
副厂长:今后副厂长要由厂长提名,中层行政干部要由厂长任免了。
党委书记:这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事实上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只能由党委决定。
另一副厂长:这是国务院的规定,总不会是什么形式吧?
党委书记:干部从来只能是党委管的,行政上不能过问,否则就是不要党的领导。
听了这番议论,不禁使我想起了邓小平同志说过的一段话:“责任到人就是要权力到人。当厂长的、当工程师的、当技术员的、当会计出纳的,各有各的责任,也各有各的权力,别人不能侵犯。”
国务院这个规定中的这部分是否只是个“形式而已”,有识之士当能明断,也该明断才好,否则谁又敢冒“不要党的领导”之险呢?
茹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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