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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要特殊贯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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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8
第3版()
专栏:编余

特殊政策要特殊贯彻
“特事特办”这句话,如今已在特区以外的广大地区叫响了。但是,说毕竟比做容易。有些事情,明明有了特殊的政策规定,实行起来却困难重重。比如,本报六月六日报道的南京市促进人才流动的几条特殊的政策措施,在许多单位就行不通:涉及到工资的,人事、财政部门不认帐;涉及到户口、就业指标的,公安、劳动部门不办理。他们的理由多得很,但说来说去,总是不承认这些特殊政策和特殊措施。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在制定这些特殊的政策措施时,一定要考虑到如何以特殊的方式去贯彻落实。
江西鹰潭市委的同志看到了这一点。他们在提出特殊的政策措施时,对各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谁顶着不办,拿谁是问。这似乎有点“简单生硬”,但在当前,没有这“硬”的一手,许多事就办不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叫做“特事特办”。
特事不特办,就不成其为特事。特殊的政策措施,如无特殊的办法去贯彻落实,最终很可能变成一纸空文。
·叶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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