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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瑜在全国法制宣传现场会上提出 用五年时间系统地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知识 本溪市法制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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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9
第4版()
专栏:

邹瑜在全国法制宣传现场会上提出
用五年时间系统地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知识
本溪市法制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本报讯 记者张书政报道:司法部长邹瑜在全国法制宣传现场会上提出,从现在起,用大约五年左右的时间,比较系统地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知识。使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学生,尤其是各级干部,了解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以及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法律的基本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人人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邹瑜指出,有计划地比较系统地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识,主要形式是上法律课。也要给工人、农民、军人、学生、干部编写适合于他们接受能力的通俗易懂的法律课本。上课时也不是干巴巴地念法律条文,要联系实际讲,用他们喜闻乐见的事例讲。除上课以外,还要通过文学艺术,如电影、电视、戏剧等文艺渠道宣传法制。小人书、连环画是大人、小孩都愿意看的,在出版物中发行量最大,法制宣传要注意占领这个阵地。还可以建立定期的宣传日、宣传周,组织司法部门的干部和政法院校的师生等走上街头,深入村、寨进行宣传。宣传法律知识时,应做到准确、通俗、生动、健康。邹瑜还特别希望新闻界贯彻彭真同志4月6日在首都新闻界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报纸、刊物、电台的作用,加强法制宣传。
这次法制宣传现场会是司法部6月5日至7日在本溪市召开的。会上介绍的本溪市七个单位进行法制宣传的经验,受到好评。中宣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都派人出席了会议。
又讯:中共本溪市委领导带头,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该市法制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这个市前几年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刑事案件逐年增多,少数干部违法乱纪情况比较严重;在与外商合作和企业之间开展经济协作时,一部分企业负责人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曾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1981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常委通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法律基本理论,分析青少年犯罪和少数干部违法乱纪的原因,总结部分企业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吃亏上当的教训,提高了重视法制宣传工作的自觉性。
市委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中,特别注意主要领导带头,自上而下地层层带动。仅从1981年底到1982年初的几个月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先后十二次给县级单位的领导和市直机关干部讲法制课。市委书记徐步云给全市一千七百多名县以上领导干部上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课,他还自己动手写文章,到市广播电台播讲法律讲座课。去年一年,各级工会组织建立群众帮教小组六千一百多个,使二千三百多名有劣迹行为的人不同程度地有了转变。市妇联向广大妇女反复宣传宪法、婚姻法、刑法中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条款,调查一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目前,全市已建立起一万一千多人的法制宣传队伍。市委领导还深入到本钢第一机修厂、本钢焦化厂、本钢一铁厂回收车间等六个单位具体指导法制宣传,并在全市推广他们的经验。
去年,全市有七百五十八个单位实现无案件、无犯罪、无灾害事故。今年1至4月份,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57.5%,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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