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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制教育引向深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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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09
第4版()
专栏:短评

把法制教育引向深入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保证四化建设有秩序地进行,我们的工作就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依靠法律办事。因此,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还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有人认为,法制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是两码事,法制宣传是解决犯罪问题,精神文明建设是解决道德问题,两者关系不大;还有人觉得法制宣传与物质文明建设不相干,依靠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经济就可以了,何必还要讲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这两种看法都有失偏颇。本溪、深圳等地区的经验证明,进行经济建设,除了依靠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外,还要加上法律手段。要用法律手段保障经济改革,必须加强法制宣传。促进党风、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也需要进行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教育。很难想象,在一个“法盲”充斥的地区里,能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产秩序。
要把法制宣传工作搞好,各级党委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这就是说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宣传部门牵头,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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