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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供销社的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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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0
第2版()
专栏:社论

抓紧供销社的体制改革
当前,农村商品生产发展迅速,供销合作社从体制到业务都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供销社的出路在哪里?无非是两条,一条是继续维持现状,照样官办下去,最终被农民自己办的商业网点所代替;一条是对供销社体制进行彻底改革,真正变官办为民办,使其成为农民的合作商业组织。就实际情况而言,供销社在农村有广大的网络,上接国家,下连农民,是城乡经济的桥梁,是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纽带。为发挥供销社的作用,必须抓紧体制改革。
我国的供销社原是农民自愿入股集资,在国家扶持下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供销社亲农、为农,形成了一套优良传统和作风,对发展农业生产,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以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供销社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官办取代了民办,官商作风逐渐滋长,忽视农民的利益,在工作中偏重于统,什么都统,许多东西越统越少,越少越统,造成恶性循环,限制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
为什么多年来商品流通体制总离不开一个统字?农村商品生产不发达,东西少是个原因,更重要的是“左”的思想影响。许多人习惯于把今天的农民看成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的小生产者,错误地认为农民从事商品生产,必出资本主义,怕农民富,特别是怕农民通过发展商品生产致富。为了限制农民从事商品生产,就从流通方面卡。可以说,过去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指导思想,是从少字出发,统字当头,结果使农村经济成了一潭死水。
现在情况大变,农村商品生产发展了,从事商业工作的同志必须从多字出发,放字当头,搞活流通。这是供销社改革的出发点。近两年,供销社的改革试点工作所以取得成效,根本的一条是恢复了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把立足点放在帮助和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上。实践证明,由官办改为民办,方向是正确的。只有这样,供销社才有出路,才能发挥活力。正如党中央今年一号文件指出的:“群众合作企业的性质恢复得越完全,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生活服务的观点树立得越牢固,供销社就会对群众越富于吸引力”,否则,“就会日益萎缩下去,直至丧失本身独立存在的意义。”
供销社的体制改革,要依靠它自己的努力,也需要各部门为供销社“松绑”。现在供销社的自主权太小,有的地区虽然名义上恢复了供销社的民办性质,但在具体政策上仍然用管理国营商业的办法管理供销社。这样不行。各有关部门应为促进供销社的改革创造条件,供销社要积极落实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努力挖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们相信,只要冲破“左”的思想束缚,供销社就一定能够放开手脚,在竞争中发挥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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