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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所重点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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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0
第3版()
专栏:

二十二所重点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据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准教育部《关于在部分全国重点高等院校试办研究生院的请示报告》,决定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工业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工学院、国防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二十二所全国重点高等院校试办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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