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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推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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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1
第4版()
专栏:

吉林省推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办法
本报讯 吉林省认真贯彻改革精神,推广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办法成绩明显。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九百七十七个乡(镇),已有四百五十个采用干部选聘办法选聘干部一千二百二十一人。这些干部大部分在三十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选聘前有一半以上担任社队或社队企业干部。选聘后有的担任乡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长、副乡长、乡经济组织主任、副主任,有的在乡党委、政府、经济组织当助理,还有的在妇联等群众组织任职。 王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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