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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局及有关机关应检查蓟滦河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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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18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批评的反应

  河北省水利局及有关机关应检查蓟滦河防
编辑同志:
一月十八日贵报“读者来信”栏发表任杰同志(本局秘书)关于“蓟滦河系河防屡遭破坏”稿件中所反映的情况,是本河系存在的实际情况。但是我们是技术机关,主要工作是技术指导方面,而行政责任则应属河北省水利局及当地各专署和县人民政府。这些屡遭破坏的情况,已经我们随时呈报河北省水利局,并致函各有关机关,但迄目前为止,这些非法的破坏行为,并未获得有效的制止。
河北省蓟滦河河务局
二月九日
编者按:望河北省水利局及有关机关即检查并改进蓟滦河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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