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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崇文门菜市场物价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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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3
第2版()
专栏:

检查崇文门菜市场物价纪实
北京市义务物价检查员 董森
三月二十九日
鱼池:小鱼充大鱼混等出售
十一时左右,我走进菜市场,只见鱼组的池子里大小凌鱼杂错其间,标牌上写明:“每斤一元二角。”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每条凌鱼重不足二点五两的,每斤售价不得超过一元。小鱼充大鱼,混等出售,是违犯物价政策的。我当即请售货员随便抓了三条鱼过秤,总重只有半斤。我要他们按规定把大小鱼加工分等,售货员迟迟不动,直到组长来了才动手。结果挑出不合格的凌鱼占总数的30%。
水果柜:缺斤少两
找到菜市场的值班主任李祥同志,一起来到水果柜台。五角三分一斤的一级国光苹果,按要求每个应重二两以上。请售货员抓了四个,一称,七两三钱。这种规格的苹果,照理售价每斤四角六分。正在这时,中国科学院一位姓荀的老太太,拎着一兜刚买的苹果要离开柜台。我请她复秤一下,分量不够,售货员多收款一角四分。当场,售货员向老太太检讨,道歉,退款。
菜组:质价不符
我请售货员端出两个盘菜,经检查,一盘合格,一盘分量不足:按照配料规格,黄瓜片应占三两二钱,实际才有二两。一回头,看见蔬菜柜前正出售土豆,售价是按当天最高牌价:每斤一角二分。按照这个价格,每个土豆重不得少于一两三钱。请售货员抓了三个,一称,才三两,不合格。我请她加工分等后再卖,她理也不理。
陪同检查的李祥同志承认菜市场工作确有问题,在物价检查单上签了字,并请我去找菜市场经理。
陈副经理:态度傲慢三查物价员
菜市场副经理陈国安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问道:
“你是干什么的?”
“我是本市的义务物价检查员。”
“把证件拿出来!”
我递上证件,他看得很仔细,又问:“有什么问题?”
我把情况一一说明。
他反问道:“菜市场的物价都不合格吗?”
我答:“当然不是。这只是我这次检查的情况。”
陈副经理又打量了我一番,说:“你是干什么的?再把证件拿出来。”真是怪事,不到两分钟,怎么又要看证件?我忍住气,又把证件递上去。他看后递给我。想不到临别时,陈副经理又把我的证件要过去,看了第三遍。
菜摊:青椒以小充大
下楼时,我看见菜组在卖青椒,售价六角钱一斤。我检查了一下,这批青椒几乎都是不足三钱一个的“小个头”,实属“等外品”,按北京市的物价规定,根本不该卖这么贵。
五月二十日
再次去这家菜市场检查物价,菜组卖的西红柿,每斤六角,称了四个,两个合格,两个不合格。后检查盘菜,大部不合格。他们说配菜不过秤,都是用手抓。怎么这样对待顾客呢!
六月六日
下午五点五十分,去崇文门菜市场查了十台台秤,四台不合标准。禽组的三台秤,有一台零点调高一钱五,一台调高一钱。售货员勾文利好象不当回事,他说,两台秤,都由他负责,并在检查物价单上签了字。大肉组的两台秤,有一台零点调高一钱五,售货员赵家凯签字。最严重的是鱼组,三台秤,常用的那台零点调高五钱,就是说每卖一千斤鱼少给顾客五十斤。我请售货员把经理成春和同志请来了,成经理看了以后,又是刷又是洗,还是高三钱。问原因,他说他才上班不久。最后我请他签字,他边签边说:“以后我们改,原谅这一次吧。”
(编者:董森同志五月份曾给编辑部打来电话说,崇文门菜市场违反物价政策的部分问题,已由有关部门作了处理,罚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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