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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渔税银子”的太多了 澳头渔民生产难以为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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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3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要“渔税银子”的太多了
澳头渔民生产难以为继
本报记者 朱元胜
今年4月,我在广东采访,发现惠阳县澳头区渔民乡的渔船大都停泊在港内,不出海打鱼。有的渔船出了海,也不见回港卖鱼。澳头是个渔港,镇上居民却要到外地去买咸鱼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据反映,有关部门的收费名目繁多,打击了渔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渔民的生产难以为继。
目前,省、地、县水产部门和其他一些单位都伸手向渔民要钱,签发的证件和规定的收费项目多达二十种。其中有,船舶户口簿、渔民出海证、渔业许可证、捕鱼苗许可证、拖虾许可证、潜水许可证、养鱼许可证、船员手册、船长证、轮机证、对讲机使用证、购盐证、购油证、船舶丈量证、船舶出入港签发证以及打船牌费、渔港建设费、买船卖船手续费、卖船税金等等。这些证件和收费,大多是近年新搞的名堂,是否都有必要,很值得考虑。更使渔民头疼的是,各种证件,或一年一换,或一季一换,更换频繁,换一次收一次费用,有的则数年一换,按月交费,一条渔船每年要交费一千多元到二千多元。船舶户口簿是原先就需要领取的,1981年每本收费八角,1982年提高到三元,去年又提高到五元。新搞的证件定价更高。一张小型对讲机使用证收费六元。发船舶丈量证时,省水产部门要派人量船的长度、宽度,几分钟的事,竟收费五十元至一百二十元。每次领船长证和轮机证,船主、轮机手需去考核,各收费三十元。渔民卖船,得按船价交33%的税金,3%的手续费,加上其他收费,占去船价的一半。某些收费人员的作风也成问题。去年刮九号台风时,渔民苏马带的渔船遭到严重破坏,儿子的颈部受了重伤。台风刚过,苏马带正要送儿子上医院,省水产局派人来量船了。苏马带原以为他们是来查灾情、发救济款的,对他们千恩万谢。来人却扳起脸孔说:“给救济?别做梦了,我们是来量船的,交钱吧!九十六元。”在我走访渔村时,苏马带哭诉说:“当时,我要修船,要给儿子治伤,钱紧呀!求他们迟点收,他们硬是不肯,不马上交出钱来,就不让我送儿子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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