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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团结公约两乡民族和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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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3
第3版()
专栏:

一项团结公约两乡民族和睦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鲁基乡,是彝族聚居乡,和它山水相连的西昌县月华乡聚居着汉族。鲁基乡的彝族群众常年要到月华街赶集买货,看病拣药;月华乡的汉族群众又要到鲁基乡去放牧打柴,因此,两乡的民族团结显得格外重要。
过去,由于某些工作跟不上,每逢赶场天,月华街上都会有两三起彝汉族群众吵嘴打架的事发生,严重地影响了民族团结。
在去年7月的民族团结月活动中,两乡党委和政府都成立了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大力表彰民族团结的好人好事。去年9月,双方又选派群众代表,有乡党委书记、乡长参加,召开了民族团结联系大会,制订并通过了增强民族团结的公约。公约规定:将民族团结列入双方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双方党委、政府要组织、教育群众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自觉珍爱和维护民族团结;双方采取季度走访、半年评比等方法检查督促民族团结工作。公约还规定,要利用各种形式表彰民族团结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正确处理那些影响民族团结的人和事。
自从制订这个公约以来,大家都非常重视民族团结的工作。今年春节期间,双方互相走访慰问,举行联欢会和篮球友谊赛。彝汉族群众的感情日益亲密融洽。月华街饭店经理王正伦不怕麻烦,热情为赶集的彝族同胞安排吃饭和住处。街道居民委员会主任吴伯民主动给赶集的彝族群众提供方便,帮他们购买急需的生产、生活用品。现在两乡群众和睦相处,情同手足。
马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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