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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电子所和南昌东湖区法院的咄咄怪事 打人者逍遥法外 被害者反遭中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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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6
第3版()
专栏:

江西省电子所和南昌东湖区法院的咄咄怪事
打人者逍遥法外 被害者反遭中伤
本报南昌电 记者赵相如报道:江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中年科技人员熊锡虔,被该所工人陈志坤毒打成重伤,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一事,在此间知情人士中引起强烈不满。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熊锡虔除向法院起诉外,还先后向有关部门写了六十多封信,到几十个单位申诉,可是凶手陈志坤至今依然逍遥法外。
助理工程师熊锡虔和该所青年工人陈志坤同住一间集体宿舍。去年7月,陈志坤违反煤气管理规定,在寝室里用煤气罐做饭。熊锡虔为维护煤气安全使用条例,出面制止。于是,陈志坤便怀恨在心。10月10日,熊锡虔在安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用煤油炉煮食,陈以此为借口寻衅闹事大打出手。他对准熊锡虔的头部、眼睛、腰部、胸部、背部、肩胛骨等要害处猛击二十多拳,并狂叫:“老子今天非打死你不可!”熊锡虔当场口吐鲜血,左眼球内出血,左肾区青肿、小便困难。经法医鉴定,第四、五、六共三根肋骨骨折,轻度脑震荡。经过七个来月的治疗,医药费等已用去七百多元,仍不能恢复正常体力。
令人不解的是,对如此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省电子所却采取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而有关法院居然徇情枉法,使此案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陈仰仗自己是干部子弟,依靠某种社会关系四出活动,为其违法乱纪行为辩护、推脱。熊锡虔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上告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办案人胡某却轻描淡写地对熊锡虔说,让陈赔医药费一百五十元了结此案。熊对这种处理当然不能同意。
熊锡虔被打后,六个单位的医生和法医鉴定属“重伤范畴”,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有关领导同志也作了“要迅速查处”的批示,今年5月26日。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开庭审判,确认陈的行为属犯罪性质,如何处理,“因意见不一致”,还要法院复议。意味深长的是,有人通知熊在事隔八个月后还要去复查当时伤势,重新拍片,还要重新作鉴定。甚至还有人公然对熊拍桌子说:“你有什么了不起!你去告嘛!”“你上告的材料,还不是转到我手里来了!”
东湖区司法部门对于这起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至今不予处理,反而对受害人冷嘲热讽,恶语中伤。人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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