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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各族各界人士和青海民族宗教人士 认真学习和决心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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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6
第4版()
专栏:

宁夏各族各界人士和青海民族宗教人士
认真学习和决心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
据新华社银川6月15日电 (记者褚庆喜)连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士举行座谈会、学习会,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联系宁夏实际,畅谈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给宁夏带来的巨大变化。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马腾霭说,我国各族人民盼望已久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布了,我作为一名在本民族自治区工作多年的回族干部,感到格外的喜悦。
区党委副书记郝廷藻说,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要对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进行民族政策的再教育,进一步加强回汉各族干部、群众的团结合作,共同把宁夏建设好。区政协常委马慎吾说,我们今后要更加自觉地搞好民族团结,进一步巩固各民族之间“谁也离不开谁”的血肉关系。区伊斯兰教协会主任穆易兰表示,要向全区穆斯林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民盟宁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贾朴堂还写了一首诗,歌颂民族区域自治法。
据新华社西宁电 (记者蒋鹏)在6月12日结束的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扩大会议和青海省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上,来自全省各地的民族宗教人士认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振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可靠的保证,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所在。他们表示要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民族自治地区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努力开创青海省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参加会议的人士谈到,凡是不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现行条例、规定,都要作相应的调整修改,以便统一到这一法律规定的要求上来。
中共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多巴表示,要上下动员,培训骨干,在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中学习和宣传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做到家喻户晓。果洛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和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的民族宗教人士表示,要利用今年夏天庆祝自治州、县成立三十周年的机会,在各族干部、农牧民和信教群众中进行一次民族政策、爱国主义和法制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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