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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棉麻局无理扣留我公司送京报验的棉花样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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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6
第5版()
专栏:

商业部棉麻局无理扣留我公司送京报验的棉花样品
去年11月初,由如皋县棉麻公司调往常州市的棉花,验收时发现有五批棉花、四十八万多斤,以次充好,品级不符,工业方面要求降级处理,商业方面不同意。省纺织原料物资公司便和省棉麻公司会同复验,仍各执己见。因为省内无法统一,两公司一致同意送棉样到北京,请求上级机关仲裁。
去年12月7日,我公司和省棉麻公司各派两名代表,每人携带一袋棉样来到北京。商业部棉麻局派车把我们从北京火车站接到这个局的检验处办公室。商业部要求纺织部会同检验,纺织部提出按国务院“三委文件”精神办,交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仲裁复验,而商业部拒不承认纤检局的仲裁复验权。在两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我们只得请求国家经委帮助处理。经委质量局愿意受理,并发了通知。可是当我们带着通知去取棉样时,却遭到商业部棉麻局的拒绝。他们不仅将棉样强行扣留,不让拿出商业部的大门,还要求我们回省处理。这件事已七个多月了,棉样仍然睡在商业部的大楼里,四十八万斤棉花亦只能睡在常州市各棉纺厂的仓库里,不能及时变成产品,这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失啊?
工商两家在交接中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者仲裁复验,求得合理解决,这本来是正常的。可商业部棉麻局连我们的这一点起码的合理要求都不答应,岂不是太霸道了吗? 江苏省纺织原料物资公司
浦志涛 宋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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