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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没有结束的官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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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6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一场没有结束的官司
本报记者 张国荣
编者按:这篇调查报告所揭露的江苏省工商两家的“棉花官司”,是非分明,本来不难处理。商业部棉麻局一些同志不是按照党的原则,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秉公断处,而是不顾大局,不分是非,袒护自己的下属单位,甚至拒绝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等有关部门处理。这不讲道理的作风,如不彻底打掉,怎能同心协力搞四化?因此,教育干部群众树立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反对衙门作风,切实做到边整边改,未整先改,应当成为一些单位在当前整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桩棉花官司,从南京打到北京,商业部棉麻局竟从中作梗,毫无原则地站在自己下属单位一边,自己不能公正处理,又拒绝中央有关部门出来仲裁解决,硬是把一场官司给拖了下来。有关部门的同志气愤地到报社询问:这算哪门子事!?一
去年11月初,江苏如皋县调往常州市的棉花,在销地工商会同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五批棉花(四十八万多斤)品级不符,省里工业方面要求全部降级处理,商业方面则坚决不同意。因为江苏没有棉花仲裁检验机构,最后经省棉麻公司和省纺织原料物资公司同意,将五批棉样分装四袋,双方各派两名代表进京,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仲裁复验。
12月7日,双方代表每人各携带一袋棉样,同车来到北京。商业部棉麻局派车将四人一起接到棉麻局科技检验处办公室。江苏省纺织原料公司的两位代表放下自己带来的棉样,便去纺织部汇报来京意图。可是,他们没有想到,放在棉麻局的棉样,自己却拿不出来了!
当天下午,商业部棉麻局给纺织部打电话,要求两家一起看江苏的棉样。纺织部婉言拒绝,提出应按“三委文件”办,让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仲裁复验。对此,商业部棉麻局颇为不满。
为了处理好农、工、商三方在棉麻丝毛收购交接中的矛盾,早在1979年,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就联合下文恢复纤维检验局,归国家标准局领导。文件中明确规定纤检局的任务之一就是:“监督、检查标准执行情况,开展纤维检验、复验和仲裁工作。”可是,对于这个“三委文件”,有的部门一直不予承认。
12月8日上午,商业部棉麻局检验处原处长程养和当着江苏四位代表的面大发议论:“‘三委文件’早已被否定,不知是什么时候的‘老古董’了!纤检局仲裁检验不存在!”江苏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听后吃了一惊,忙问“三委文件”什么时候否定的?程养和无言答对。这时,棉麻局的董工程师说:“‘三委文件’中关于纤检局仲裁复验权的条文,我们商业部从来没有承认过。这不是我们几个人讲的,从我们的部长开始都没有同意过。”
的确,在商业部不承认“三委文件”的,不止他们几个人。“三委文件”下发后,由于商业部带头不执行、不承认国家纤检局的仲裁复验权,因而上行下效,各省市棉麻公司也不承认省市纤检机构的仲裁复验权。陕西省棉麻公司就曾公然把纤检机构的仲裁证书退回去!结果,全国很多地方每年工商双方在棉花交接过程中,都因为棉花质量问题而不断“打官司”。二
商业部棉麻局碰了纺织部的一个软“钉子”后,仍不甘心。他们提出三点:要江苏纺织原料公司的两位代表去做纺织部的工作;如果纺织部再不同意,就由江苏工商两家同商业部一起看棉样;并且威胁说,再不行,就请代表们回江苏去解决。江苏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认为棉麻局的“意见”一条也不能接受,便找到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要求仲裁。纤检局的同志感慨地说,商业部不承认我们的仲裁权,我们也奈何不得!建议他们去找国家经委。而江苏省棉麻公司的代表不同意,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只好单方面去找了经委。国家经委质量局的同志认为,商品在交接过程中买卖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找第三者出来说说公道话,是应该的。为慎重起见,国家经委质量局的同志还写了一个通知,要求江苏来京的四位同志速将带来的棉样送交国家经委质量局,质量局准备研究处理。
可是,当江苏省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拿着这个通知,向商业部棉麻局汇报时,棉麻局的同志却不表示态度,而江苏棉麻公司的代表则表示坚决听商业部的意见,如果部里解决不了,就回省里去解决。双方说不拢,只好约定第二天上午到棉麻局再谈。谁知第二天上午,江苏省棉麻公司的代表已买好当天的车票,准备回南京了。江苏省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觉得他们对待国家经委质量局的通知太不严肃,便说:“你们不愿去经委,我们没有办法;我们将自己的两袋棉样送国家经委。”说完,就去拿自己带来的棉样。不料,在一旁的商业部棉麻局的程养和竟然大声斥责说:“拿到我们这里的棉样不允许随便拿走,太不象话!”这时,棉麻局在场的几个人和江苏省棉麻公司的代表一哄而上,拦的拦,抢的抢,顿时乱作一团。程养和抽身去了局长室,可是也没有一个局长出来制止这场争吵。就在双方争夺最激烈的时候,棉麻局的董金陵突然高声说:“让他们拿下楼,也拿不出商业部的大门。”果然,江苏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将棉样刚拿到商业部的门厅,就被保卫处长和门卫人员拦住,尽管江苏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一再解释,仍被堵着不让走。这时,棉麻局的人带着江苏省棉麻公司的代表下楼来,并对保卫处长说:“这棉样是他的。”棉麻公司的代表也居然点头承认,接着便不容分说地夺过棉样,转身上楼去了。三
在北京解决不了问题,江苏省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只好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到南京。为了国家少受损失,他们又多次硬着头皮找省棉麻公司联系,可是省棉麻公司的一些经理们又都推说须找主管棉花的经理解决,而主管棉花的经理又总是不在。好不容易找到了,省纺织原料公司的代表向他汇报国家经委质量局的意见,这位经理竟大发雷霆:“我不认得什么国家经委质量局!你们搞些什么名堂,以后不要来找我!”
这桩棉花官司已经打了七个多月,至今还未了结。棉样还在商业部大楼里躺着,四十八万多斤棉花仍旧沉睡在纺织厂的仓库里,九十万元的资金被捆绑着,还要向银行付利息。
就这件事,记者最近访问了国家经委质量局、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纺织部物资局的有关同志,他们都对商业部门的做法很不满意。而商业部棉麻局的同志对此则满不在乎,认为他们的行为是无可指责的。江苏省纺织原料公司的同志十分愤慨地对记者说:商业部门上面替下面说话,下面看上面的眼色行事,不讲原则,这样的思想作风能搞好四化吗?
这个问题,提得尖锐,发人深思。这场没有结束的棉花“官司”到底什么时候结束,怎样结束?这不能不是有关部门和广大读者所密切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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