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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营经济机关应当积极参加工商界爱国游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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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19
第4版()
专栏:短评

  公营经济机关应当积极参加工商界爱国游行
承德市工商界在前些时候举行爱国游行时,该市国营百货公司的从业人员没有参加,这是不对的。公营工商企业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仅应当参加工商界的爱国运动,而且应当在运动中起积极的作用,以便团结全中国一切爱国的工商业界,和人民大众在一起,结成巩固的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统一战线,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对于这件事,承德市国营百货公司方面已经作了书面检讨,并在检讨中正确地指出:这是由于他们不认识抗美援朝是全国人民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认识国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五种经济成份中的领导地位所致。这个教训,值得引起各地注意。
目前全国已有八十个大、中、小城镇的一百零三万人以上的工商业者,举行了抗美援朝集会和示威游行,并且广泛地签订了爱国公约。但是在多数城市和集镇,工商界的爱国运动还没有很好发展,已经发动的有些地方还不够深入,还应继续努力使运动普遍和深入地发展起来。公营经济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与私营工商业者紧密团结一致,共同把爱国运动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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