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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技术进步 改变纺织工业落后面貌 纺织部决定采取五项改革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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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8
第2版()
专栏:

促进技术进步 改变纺织工业落后面貌
纺织部决定采取五项改革措施
新华社上海6月17日电(记者吴复民)纺织工业部决定实行促进技术进步的五项改革措施,争取在三五年内办成四件大事,初步改变我国纺织工业产品和工艺、设备落后的面貌。这是今天在上海结束的“全国纺织工业技术进步会议”上宣布的。
纺织部和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纺织工业厅、局、公司以及科研、设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在这次会上研究了世界新的技术革命与我国纺织工业的对策,明确了纺织工业技术进步的主攻方向,决心集中主要精力、物力和财力,在三五年内办成四件大事,即开发以服装、装饰用品和工业用品为“三大支柱”的十类纺织产品;发展涤纶长丝高速纺丝成套设备等八大纺织机械设备;开发二十个重大技术项目,形成工业性试验能力;建立一批以沿海城市和中心城市为主体的有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纺织科研开发基地和工业生产基地。这四件事办成后,将初步改变我国纺织工业的落后面貌,并为纺织工业的全面振兴奠定扎实的基础。
为保证四件大事的实现,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纺织部决定采取以下五项改革措施:
——选择几个科研开发项目试行招标。夺标单位作为开发项目的“龙头”,再由“龙头”自行选择单位组织“一条龙”协作。
——对部分攻关、开发项目运用“优选法”筛选,择优定点,谁投入少,产出多,花钱少,见效快,就优先支持、优先安排,鼓励竞争。
——纺织部做“开明婆婆”,准备下放十个方面的权限。如中小型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进口设备都由地方审批等。
——对经济特区和十四个开放城市的纺织工业实行特殊政策,使这些城市成为我国纺织工业掌握世界先进技术的前沿阵地。然后逐步使先进技术向内地转移。
——把体制改革和行业改组、技术改造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合理规划,使纺织工业努力向工贸结合、技贸结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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