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上海决定在高校试行岗位津贴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18
第3版()
专栏:

上海决定在高校试行岗位津贴制
本报上海6月15日电 记者肖关根报道:为了巩固和发展高等院校管理改革的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上海交大管理改革的经验,改变发放综合奖和科技服务津贴中存在的吃“大锅饭”现象,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做好管理改革基础工作的高等院校中,试行浮动的岗位津贴制。津贴基金由学校基金总收入的25%和科技服务净收益的10%组成。
试行岗位津贴的院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做好管理改革的基础工作,包括进行人员定编和交流,明确部门职责范围和人员岗位责任,建立和健全严格的考核制度;具有稳定可靠的财源保证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岗位津贴的实施细则。
具备条件的院校通过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实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