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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处理侵犯个体户利益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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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0
第2版()
专栏:

天门处理侵犯个体户利益事件
本报武汉电 本报6月9日报道湖北省天门县不少中下层干部肆意侵犯个体户利益后,17日上午,天门县李场区召开大会,公开处理这个区少数干部严重侵犯个体户利益的事件。西赵乡党委书记廖坤雄经常带头在个体户店里大吃大喝,并在酒后打人致残,已构成伤害罪,被开除党籍,依法逮捕;打砸个体户饮食店的白土山村副村长汪又林(非党员),被罚款二十元,撤销副村长职务,行政拘留十五天;白土山村党支部书记张炳香对汪又林闹店不加制止,严重失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周太二参与汪又林闹店,撤销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其它有关人员,都受到应得的处理。
经省、地、县联合调查组为期十天的调查核实,李场区少数干部侵犯个体户利益比报纸揭露的问题还要严重。由于区委主要负责人严重的官僚主义,政治上麻木不仁,对侵犯个体户利益的问题熟视无睹。天门县委已责成区委书记罗国良写出深刻的检讨,并通报全县。区委和天门县委也就此写了检查。到6月10日止,全区欠款的三百二十三名干部、党员,已退赔一千四百多元。群众赊欠款也正在积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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