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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一曲“鹊桥仙”——哈尔滨市人才交流服务处见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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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0
第3版()
专栏:

春风一曲“鹊桥仙”
——哈尔滨市人才交流服务处见闻
本报记者 陈昭 李长群
哈尔滨市道外区,工人业余大学楼上,一间普通的办公室。我们推门进去,一股暖流扑面而来——“同志,是来登记的吗?请您先坐下等一等。”环顾四周,房间不大,但每张办公桌前都有三、五成群的人在谈论,墙边的沙发、椅子上也都坐满了人。这,就是兴办了不久的哈尔滨市人才交流服务处。
人才交流服务处的负责人孙学民告诉我们,自从今年2月开始工作以来,这里每天有许多人来登记。在登记的人员中,有半数以上是用非所学,要求专业对口和归队的科技人员。有一位东北农学院畜牧兽医系毕业的同志,近二十年来一直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一个刚刚从齐齐哈尔轻工学院轻工机械系毕业的女大学生,却被分配去搞环保,而本市轻工机械厂分配到的却是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的毕业生。服务处的同志们感慨地说,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房间的一角,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和一位中年干部引起了我们的兴趣。上前一打听,原来是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学院的陶忠信教授和党委书记王文贤。陶教授说,他们这所学校是由农牧渔业部和黑龙江省刚刚共同兴办的,现在急需几十名教师,等着国家调配,恐一时难解燃眉之急。他指着摊放在桌上的三四本登记人员表,笑着对我们说,本想先在这儿登个记,没想一来就发现了“宝”。
当然,交流工作也存在着一些具体困难。服务处的同志说,有的单位对科技人员不用也不放,他们上门跑了好几次也还没有说通。还有的科技人员要求所调单位解决住房等问题,但往往这些单位都是濒于破产的小厂,根本拿不出钱。于是他们向双方建议,科技人员如果能帮该厂解决问题,创造利润,那么即由该厂在赢利后提成给盖房或买房,双方签订合同,人才交流服务处将作为证人在合同上盖章。他们讲,目前已有类似的几项合同在签订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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