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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破获一起重大受贿案件 主犯钟水兴和王建华等八人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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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0
第4版()
专栏:

成都市破获一起重大受贿案件
主犯钟水兴和王建华等八人被依法逮捕
本报讯 记者黄文福报道:贪污公共财物总值十五万余元的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已由成都市检察机关侦查终结,主犯钟水兴和索贿受贿的成都冶金实验厂基建科长王建华等八人被依法逮捕。
钟水兴原系成都市新都县桂湖乡十一建筑队负责人,从1979年到1983年,他在带建筑队承包成都冶金实验厂的基建和维修工程期间,采取虚报工资、虚报支出、收入不上账、虚报利润骗领奖金和搞材料假验收等手段,贪污公共财物总值十五万余元。钟水兴实得赃款四万八千六百多元。
成都冶金实验厂基建科长王建华和基建科副科长苏吉成,以及该厂干部温成嵚、汤仕福、陈金舒、荣绍甫等私下和钟水兴等人进行肮脏交易,大肆索要现金和自行车、家具、皮大衣、以及各种烟、酒、副食品。钟水兴等人在五年中先后向王建华等人行贿的现金和实物金额达三万二千五百多元。他还以给“底分”、“回扣”、“奖金”、“联系费”等名义,向成都北巷子建筑队等单位的人员行贿财物三万四千八百多元。
王建华等人得了好处,便为钟水兴大开“绿灯”。五年中,经王建华、苏吉成等人签字批准,成都冶金实验厂向桂湖十一建筑队多支付工程费用五万八千五百多元、超领工程材料砖七十七万八千多块、水泥二百二十多吨,以致钟水兴从中盗窃砖四十多万块,国家财产损失十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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