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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颖上南照区委压制高建仪在报上批评干部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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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20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中共颖上南照区委压制高建仪在报上批评干部作风
编者按:这封信发表在二月十日皖北日报上。这种压制批评的现象,不仅南照区存在,并且在另外一些地方也存在着,故特将原信加以转载并发表短评,希望各级党委对此普遍加以注意。各地均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编辑同志:
一月十一日皖北日报读者园地栏刊载了《张良辅等偷换救济寒衣,请颍上县有关机关迅速处理》一文,十四日,该县南照区民政区员张良辅看到报后,便拍桌大骂“那个××的写的?”“写稿‘的赤光’(作者)是那一个?”他气还未息,想去新华书店买本画刊解解闷。可巧,张良辅走进书店门,听见有人正在读报上的“张良辅等偷换……”于是他一声不响地溜回区来,可是又碰到一个来打官司的妇女,有意无意地向他说“张区员还上报呢!”这真是“火上加油”,把张良辅气得一连骂了两天。十六日,当张良辅知道了写稿人是高建仪时,竟然气势汹汹地“寻上门”去责问,高建仪吓得不敢承认,于是张良辅就越是骂得起劲,并虚张声势的说:“赤光大概是国民党的吃拿队(土匪)!”这就吓得高建仪再不敢见他。
中共南照区区委书记傅同波,也认为写稿人犯了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错误,这是瞧不起区委——这些“小事”区委还能解决不了吗?不然也可提交县委,不该“偷偷”地写稿向报社“告黑状”。区委书记就追问宣教干事“稿纸从那里来的?”“给那些人的?”“县委宣传部给稿纸,就叫写这些东西吗?”并要宣教干事负责任。在追出写稿人名字后,十七日,区委便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这个问题。傅同波的意见是:“换救济寒衣的人当然不对,写稿人也是不对。”理由是高建仪不该改名字写稿;更不该不通过区委便自行投稿,致使“干部不团结”(?)“影响干部情绪”(?)“影响生产救灾工作”(?)写稿人高建仪在这种情况下,也就被迫作了检讨,但他说明了皖北日报通讯员纪律上有“批评当事人、负责人与领导机关,可不通过当事人”一条规定时,傅同波还不相信,一方面翻报纸找,又要写信问报社;一面亲自打电话问县委(区宣教干事已问过,回答“可以”,但区委书记仍不信),直至县委说:“这是党中央的决定,也就是要使当家的人民监督干部,办好自己事情的方法,这是合法的,应该的。”并指出他们打击批评写稿人是错误的。这样,十八日继续开会时,区委书记傅同波才检讨了领导上的检查不够,换救济寒衣的民政区员张良辅,民兵大队副陈文杰,公安干事刘国兴等也才相继检讨,管理救济物资的建设区员徐新民偷藏一件大衣、一双鞋子,也自动报告出来。大家从思想上初步认识到全国各地同胞从千万里外,热情地捐赠给灾区同胞的救命衣服,竟为个人着想,而偷换起来,这是没有群众观点的自私行为,是违反群众利益的,会议决定“换下来的衣服,已发下去的就算了,所换得的救济衣服一律脱下发给灾民。”区委也对写稿人表明态度说:十七日会上对写稿人的批评,是无根据的,错误的。但却又说:“以后再有问题,应当当面提出,不要到报社‘告状’,不然人家不知道咱区工作怎搞的?!”
我们感到南照区委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在中共颍上县委的指示下,基本上已扭转了对待批评的错误态度,也只有在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取得这个胜利。但我们还有一大堆问题不够明确。
到底以后遇到这类事情该不该写稿?这样写稿算不算是“告黑状”?偷换救灾寒衣是不是小事情?同志间展开批评会不会影响干部团结、工作和情绪?如果南照区生产救灾工作搞不好,高建仪该不该负责?区委书记傅同波的怕人家看到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对吗?从高建仪检讨的“我以后不再写稿啦!”的表现中看,这样是不是批评遭受压制,会得到家说什么恶果?张良辅等被批评后骂人对不对?
读者 朱玉栋、刘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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