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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极端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者不能宽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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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2
第1版()
专栏:

对极端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者不能宽贷
本报评论员
本报今天揭露的邢台煤矿粮食贪污盗窃案,令人震惊,发人深思。
一个小小的采购员,在两年多时间内,竟贪污盗窃和套购倒卖粮食、油料一百多万斤,获赃款近十万元。罪犯本人当然罪责难逃,玩忽职守的官僚主义者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罪犯田顺江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群众曾经再三向领导揭发,可是遇上了死官僚主义,国家的财产就遭殃了。十七万斤面粉,付了款,却没有收到斤两粮食,如此大事,竟无人过问。三千四百袋面粉,堆起来是一座小山,价值人民币三万元。田顺江的上司同志,如果家里丢了一袋面粉,或者口袋里少了十几元钱,你能不查一查么?为什么对国家的偌大损失这样无动于衷?如果有人批评对党对人民如此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已经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你们能够说些什么呢?
田顺江所以连连得手,另一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见利忘义,以权谋私,为罪犯提供方便,甚至伙同作案。其中有地、市部门的领导干部,甚至有职司打击犯罪活动的派出所所长。这些干部为了一己私利,有的眼睁睁看着人民的血汗流入窃贼的腰包,有的千方百计帮助罪犯进行罪恶的勾当,自己也不惜以身试法了。
盗窃犯不必说,一定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对那些尸位素餐、对党对人民极端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者和以权谋私者,看来也不能无原则的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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