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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2
第2版()
专栏:

去年我国乡镇集体企业总收入已占农村经济总收入四分之一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通讯员陈海玲、记者周贻昶)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我国乡镇集体企业的总收入达九百二十八点七亿元,约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四分之一。
近几年,我国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大批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动力除转向林、牧、渔业外,纷纷转移到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及家庭副业。去年,全国在乡镇集体企业里劳动的农民已达三千二百多万人,占农村总劳力的9.3%。江苏、浙江、广东、辽宁、北京、上海、天津以及一些大中城市近郊经济发达的地区,目前许多社队已有一半以上的劳动力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转移到其他行业。江苏、浙江、广东等一些地方,农民收入中60%以上来自乡镇企业。
大批农民进入乡镇集体企业,既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又为国家增加了资金积累。去年乡镇集体企业上交国家的税金达到五十八亿九千万元,比上一年增长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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