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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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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3
第4版()
专栏:法律信箱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编辑同志:
我丈夫有大男子主义,经常为家务事情同我吵架,搞得我十分苦恼。请你们说说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好夫妻间的关系。
读 者 冯爱云冯爱云同志:
你提的问题,实际是一个在夫妻关系中,如何贯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
夫妻关系如何,往往决定着家庭生活的面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是我们建立民主和睦、美满幸福家庭的基础。所谓地位平等,表现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各有独立的人格,各有人身自由,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间的平等关系主要表现在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
人身方面的平等关系有:(一)夫妻双方都有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二)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个规定虽然适用夫妻双方,但从立法的精神看,主要体现了保护妇女的精神。(三)夫妻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四)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的共同义务。
财产方面的平等关系有:(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所谓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以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二)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三)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在丈夫死后,妻子有继承权,任何人不能侵犯。
以上所述,供你参考。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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