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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吴恒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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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5
第2版()
专栏:长话短说

莫忘“吴恒举”
水工
孙徐村与农民签订集体提留合同书,本无可非议。农民的合理负担还是必要的。问题是这个合同书上只规定了吴恒举要上交的钱和粮,很象一纸交款通知书。吴恒举的家庭状况在当地属于“中间偏下”,温饱问题都没有完全解决。
目前,农村商品生产日益发展,一些地方的农民先后富裕起来,涌现出了一些万元户,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无庸讳言,万元户在总农户中只占极少数,有些地方经济发展不快,象吴恒举这样困难的家庭,甚至比吴恒举更困难的家庭,还为数不少,尤其是在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对于这样的农户,基层政权、基层干部应当和农民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呢?是光向农民伸手要钱,还是先伸手把农民拉到致富路上来呢?合同书最后的那个“另外”,到底派什么用场没有具体说。这几十元钱,几十斤粮,对于富裕户来说,小意思,不算什么,但对于吴恒举这样的农户,就是个大数字,就可能把他们压得翻不了身。致富的农民,总得先有个“小本钱”,然后扩大再生产,如果一下就把他们的“小本钱”拿走,他们致富的本钱不就没了吗?
孙徐村就在徐州到睢宁的公路边上,各级干部来来往往,不知有没有到过吴恒举这样普通的农民家里坐坐,听听他们的呼声。检查工作,如果只是布置一番,或者一头扎在万元户家里,那就不会知道吴恒举这一档的农民家庭是个什么样子。正因为如此,记者偶然得来的这份合同书,是很值得研究的!
农村工作的同志们,千万不要忘了“吴恒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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