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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百货大楼改革物价管理 有利商品销售 有利资金周转 有利维护群众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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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6
第2版()
专栏:

徐州百货大楼改革物价管理
有利商品销售 有利资金周转 有利维护群众利益
本报讯 通讯员任愚颖报道:江苏省徐州百货大楼从去年5月开始,对经营商品的物价管理进行改革,有活有管、活管结合,结果扩大了商品销售,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地处闹市中心的徐州百货大楼,是江苏省十大商店之一,经营十个大类商品,有一万多个品种。过去,这个商店经常有许多工业品滞销。商店通过调查分析,明白了物价管理太死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市物价局、商业局的帮助和支持下,这个商店在保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原则下,对物价工作进行了改革。改革前,每一种商品应市要经过合同审查、会计划拨、统计登记、上报订价、公司审批、店物价员通知执行六道环节。走完六道环节,快的要二至三天,慢的要一周至十天,如对方开票交待不清,还需再联系,又要拖长时间,影响商品销售和资金周转。
这家商店物价改革的做法是:一、下放定价权限,缩短定价时间。除一、二类商品价格照国家牌价执行外,其它主营单位无牌价、自采或残次差等商品,可以按做价原则定价。滞销商品价格可以下浮,快销、紧俏、市场暂时短缺的三类商品,可以上浮(不得超过10%),原来定价的六道环节减少到两道,时间缩短到半天或“货到价定”;二、全店形成物价管理网络。有一名副经理分管这项工作。原来的兼职物价员变成专职。全店五个商品部、二十五个柜组各设一名兼职物价员,做到物价信息灵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把物价工作和营业员经营记分责任制结合起来,奖好罚差;四、建立物价检查制度。
物价改革的原则是,加快商品流通,不让消费者吃亏。一次商店进来一批广州产的配套丝绒沙发,大的要二百六十元一个,小的要三百一十七元一对。顾客都想买大的,不想买小的。副经理朱丽英发现这一情况,立即和物价员研究,把大沙发适当提价,小沙发适当降价,总价不变,结果一百套沙发几天工夫就卖完了。
定价一活,商店对物价的管理更加严格了。一次,一位顾客看到塑料凉鞋柜上一双女式凉鞋要二元八角,而在另一柜台同样的凉鞋只要二元五角。顾客把情况反映给商店领导。领导请顾客到塑料凉鞋柜台再买一双,还是要二元八角。商店领导责问这个营业员为什么把削价凉鞋当正品卖?这个营业员说看错了价格。商店立即让这个营业员停职,并组织人查他的账,结果发现不是长款,而是短款,证明营业员有问题,商店决定给予这个营业员罚款二百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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