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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寄哀思 请种长生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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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7
第8版()
专栏:

新法寄哀思 请种长生树
廖种安
虞昉《悼念死者也可以栽棵树》,是一个很好的建议。“一个人逝世了,他的家属也可以栽棵树作为纪念。并可以把死者的骨灰置之坑底,使死者的遗体转化为长青树木,继续为人类造福。还可以在树上标上死者的姓名,以资识别。”
我想起钱钟书先生《宋诗选注·序》里的一段话:“对祖国的忆念是留在情感和灵魂里的,不比记生字、记数目、记事实等等偏于理智的记忆。后面的一种是死记忆,好比在石头上雕的字,随你凿得多么深,年代久了,总要模糊消灭;前面的一种是活记忆,好比在树上刻的字,那棵树愈长愈大,它身上的字迹也就愈长愈牢。”我们想想钱先生的这两个生动而深刻的比喻,把亲人的姓名刻在树木上,不是比刻在石碑上更坚牢吗?
我也想起,我国古代,大约是殷周以后,埋葬先人就有封树之制。《易·系辞下》说:“古之葬者,……葬之中野,不封不树。”这里所说的“古”,是指原始太古时代。孔疏说:“不积土为坟,是不封也;不种树以标其处,是不树也。”春秋时,秦穆公骂哭师蹇叔说:“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这种封树之制,后来被儒家弄得等级很森严,增加了不少繁文缛节。《周礼·春官宗伯·冢人》:“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贾疏说:“尊者丘高而树多,卑者封下而树少。”《白虎通·崩薨篇》引《礼纬·含文嘉》说:“天子坟高三仞,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栾;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汉代纬书多有惑世诬民的成分,但封树之制,自周秦以来相沿成俗,则不容否认。《史记·匈奴列传》:“其送死,有棺椁金银衣裘,而无封树丧服”。东汉灵帝时赵咨提倡简葬,临死给子孙留遗嘱:“无起封树”。陶渊明也在《自祭文》中留下了“不封不树”的遗言。
我们今天删去古代葬礼中封建等级制的那些繁文缛节、劳民伤财的成分,保留其悼念亲人,种树为标志、留纪念的合理成分,既改革丧葬,又有利于绿化,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当然,这个新办法如何实施,还可以邀请城乡各族人民的代表们广泛议论一下,除栽树的地点如何安排而外,还有栽树的季节,选树的品种,以及死者家属要不要给维护园林的人交纳费用等等,都可以因地区、因民族而异。议论一下,可以集思广益。
还有,对那些有功于祖国和人民的革命家、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战斗英雄、模范教师、模范劳动者,也可以在他的纪念树旁多栽三至五棵树,以示崇敬。但这须要经过各级人代会讨论,不能只由家属来决定。更不能劳民动众,大起坟园。
这些刻着死者姓名的树,是叫“纪念树”好呢?还是叫“长生树”、“长寿树”好?也可以大家来议。按照人民喜闻乐见的词语说,似乎叫“长生树”或“长寿树”更好一些。我相信城乡人民是会逐渐接受这个建议,家家都种长生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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