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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追究刘贺生等坑骗顾客的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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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8
第7版()
专栏:大家谈

要追究刘贺生等坑骗顾客的责任
你报6月7日第七版刊登读者来信和记者的调查附记,揭露了北京市新街口劳动服务公司所属新青饭馆坑害顾客的问题。我们读后,非常气愤!在我们的首都竟然出现这种坑骗顾客的饭馆,确实令人吃惊!
党一再教导我们所有的工作人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商业工作的同志,更要时时刻刻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而新青饭馆的原负责人刘贺生等,居然在啤酒中掺水,卖的食品缺斤少两,等等,挖空心思克扣顾客,甚至不顾群众的健康,这哪象社会主义商业人员的样子。奇怪的是,这样的一家饭馆,这样的一个负责人,还被捧为“先进”,实在令人难以容忍!
我们是新青饭馆的顾客,我们要求北京市西城区领导彻底清查新青饭馆的经济问题,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处理结果公布于报端。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张为民 朱正气 王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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