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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创造中前进——四论农村经济的多样化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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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6-29
第1版()
专栏:

在群众创造中前进
——四论农村经济的多样化发展
本报评论员
这几年,农村经济能够从单一化模式中走出来,迅速形成多样发展的生动局面,一条重要经验,是党实行了放手让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方针。在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大规模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新形势下,需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这个方针。
“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总是直接间接地透过群众意志表现出来。亿万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翻了身,渴望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通过辛勤劳动尽快富裕起来。这是他们在经济发展中的创造性的不竭源泉。顺应农民群众这种要求,就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过去我们长期推行单一化的农村经济模式,脱离实际,违背大多数农民的意愿,压抑了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没有亿万农民创造性的劳动,农村经济就没有活力。我们这样一个地域辽阔的农业大国,情况千差万别,不许多样化,没有创造性,怎么能因地因时制宜地发展经济?
继续推进农村经济改革,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疏理流通渠道,为商品生产大规模发展开辟道路,我们还面临着一大堆难题,还有许多新的复杂的任务,需要依靠亿万群众的创造力。善于引导群众在创造中前进,这是农村在两个“转化”的历史性时期对我们全党提出的要求。这是我们的工作方针,又是我们的工作方法,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这一方法。
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就是说,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自主权利。放手让农民行使自主权,进行正当的经济活动,这是鼓励创造的一项原则。时刻注意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某些偏差,要妥善纠正,方法是引导,兼用经济手段,力戒行政命令,避免挫伤群众的积极性。
要允许突破。没有突破,就没有发展。什么应该突破,什么不应该突破,检验的尺度是社会实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实行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的方针,就是放手让群众突破“左”的东西。目前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方兴未艾,对那些已经过时、与实际不相适应的具体政策规定,经过讨论、商量,允许突破。
要允许探索。探索意味着试验。试验力争成功,也允许出点问题,允许失败。新生事物都有个成长过程。亿万农民的创造,不可能尽如理想。发展商品生产,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缺点、偏差。但要分清主流和支流。对那些一时看不准的事情,不要简单地否定,可以先在小范围试验。成功了可以取得经验,失败了可以取得教训,再干,干好。
当然,在提倡大胆创造的同时,力戒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架子;防止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总之,凡是有利于农民富裕,有利于国家兴旺发达,有利于走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的创造,都应当大胆支持。我们要学会用创造性的工作去领导群众的创造,在群众创造中大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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