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阅读
  • 0回复

京市建设局对修补马路的答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22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批评建议的反应

  京市建设局对修补马路的答复
编辑同志:
人民日报一月二十四日“读者来信专页”所刊万佩之同志对“政府应经常检查并补修马路”的建议看到了。查旧刑部街白庙胡同南口左右马路,因施工时天气已渐寒冷,沥青浇在石碴上不能渗入,并且不能粘结。本局发现这种情形后,即停止继续修筑沥青路,将卧佛寺街改修为石碴路。在未停止以前所修的最后一部分,现有局部破坏情形,已用石碴补修完竣。等到天暖后再用沥青彻底补修。这是本局施工部门疏忽大意,致使工作遭受损失。万佩之同志来信指出本局缺点,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很大,特此感谢。
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设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