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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抢劫淘金专业户的财产 陆余伟等罪犯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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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03
第4版()
专栏:

  合谋抢劫淘金专业户的财产
  陆余伟等罪犯被判刑
新华社南宁7月2日电 (通讯员曾凡勇)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判处抢劫淘金专业户财产的罪犯陆余伟无期徒刑,何元勇有期徒刑十五年,陈礼东有期徒刑八年,陈礼福有期徒刑八年。当地淘金专业户对这一判决,无不拍手称快,有的人高兴地说:“有政法机关保护,有法律保障,我们淘金人就可以安心生产了。”
广西藤县桃花山下盛产黄金,近年来有许多个体户、专业组到这里建立开采黄金矿点。1984年1月,陆余伟、何元勇和陈礼东、陈礼福四名罪犯合谋抢劫了淘金专业户的金矿砂和手表及一些人民币,然后畏罪潜逃。
案发后,梧州地区和藤县公安机关及当地派出所,闻讯奔赴现场勘察,迅速侦破,先后将四名罪犯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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