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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窝“蛀虫”及其编织的“网”——成都市房管局地政处冯明成等是怎样贪赃枉法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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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03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一窝“蛀虫”及其编织的“网”
——成都市房管局地政处冯明成等是怎样贪赃枉法的
成都市房管局地政处土地经营科的冯明成,在经办征地中,勾结胡友富、陶素芳、魏远爵等人,两年中侵吞国家资金六万四千二百多元。最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冯明成审理完毕,依法予以严惩;胡友富、陶素芳、魏远爵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翻开这伙“蛀虫”的肮脏档案,的确令人深思。1980年10月的一天,冯明成匆匆地赶到成都金牛区圣灯公社新鸿七队。此时,市商品住宅公司要征地修建一座大型农贸市场,负责经办征地的冯明成是来新鸿七队找队长陶素芳“开价”的。
老奸巨滑的冯明成懂得:欲要取之.必先予之。他对陶素芳说:“只要你们按我老冯的意见行事,我保证你们一住新房,二脱‘农袍’,三发财!”冯明成等人在计算新鸿七队农民住房面积、补偿拆迁费用和赔偿青苗损失等方面,尽量往宽的一头算,有的还加码。新鸿七队一些干部和农民见此情景,把冯明成当作
“财神爷”,啥事都听他的。
冯明成控制了新鸿七队的干部,便开始实施自己捞钱的计划了。他让陶素芳等人向地政处要求,由生产队自行修建公用房屋和居民住房。工程开工后,冯明成让自己的女婿、成都西城区第三建筑队工人魏远爵和另一工人,临时找来二十多人,承包一半工程,工程费用由他控制、支配。从此,冯明成、胡友富、陶素芳、魏远爵等人,组成一个贪污团伙。他们采用虚报工资、虚购材料等手段,先后六次从国家拨给新鸿七队的工程款中转出一万八千三百多元予以贪污,冯明成分得赃款七千余元,陶素芳分得二千五百多元。
冯明成贪赃枉法,耍尽油滑。有一年,国营四○八库修建宿舍,征用附近的保和公社点将一队土地四亩,并已向地政处缴付了征地费。冯明成骗四○八库说,要向点将一队支付青苗和拆迁赔偿费二万七千元。然后,他又串通点将大队党支部书记和一队队长,以“维修房屋”的名义,从四○八库转到点将一队的款中提出五千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但是,点将一队的全部土地早已被第五冶金建设公司征用,而且支付了征地赔偿费用。冯明成四处奔走,八方游说,企图在已征用的土地中“挖”出四亩,来个“一女嫁二夫”。在遭到各方面反对后,冯明成的计谋才未得逞。
为了掩盖诈骗四○八库的罪行,冯明成找点将大队党支部书记吴高华策划,从四○八库支付款中拿出三千四百多元,由冯明成经手从房管局木材加工厂购买木料,用“明卖暗送”的办法,卖给金牛区城建局管征地的张某、保和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等十一人,一共只收款六百多元。冯明成顺手牵羊,又将这笔钱装进腰包。上下“关节”都打通了,四○八库很快从保和公社万年六队得到四亩地。
1980—1981年,冯明成等人侵吞国家资金六万四千多元,他一人即贪污、索贿二万一千多元。他所以能如此肆无忌惮,是靠着用金钱和物质利诱编织的“网”,而被网进去的远不止受到法庭审判的那几个人。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基层单位的领导,其中党员竟有二十多人。
成都市房管局地政处主任李兴德,土地经营科副科长徐兰魁等人就是因贪占便宜而被冯明成“网”下水的。冯明成每次贪污、索贿大捞一把时,总要给李兴德进点“贡”。李兴德吃了冯明成的酒菜,收了他的财物,自然对其包庇、纵容。上级领导多次责令调换冯明成的工作,李兴德拒不从命。1981年11月,李兴德从局里得知冯明成的问题暴露,立即给他通风报信。李兴德还亲自出马,找人作伪证。冯明成畏罪潜逃,房管局让地政处把他找回来。李兴德明知冯明成藏身之处,却借口向局里请示,有意将冯明成放走。据查,1980—1982年,李兴德从冯明成等人手中索贿、受贿一千八百多元,自己也成了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警惕呵,贪占便宜的人。
本报通讯员 郑定贵 本报记者 黄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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