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阅读
  • 0回复

何东昌在高等学校管理改革讨论会上强调 高校的管理权限要逐级下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04
第3版()
专栏:

  何东昌在高等学校管理改革讨论会上强调
  高校的管理权限要逐级下放
本报讯 记者肖关根报道:教育部部长何东昌7月2日在高等学校管理改革讨论会上说:改革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需要正确划分中央同地方政府之间、教育行政部门同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管理高等学校的权限,克服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状况,并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管理体制。
何东昌说,当前高校管理改革主要要抓两件事:一是要简政放权,即中央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要向学校放权,学校要向系放权,扩大基层的管理权限,如高校的办学、人事任用、经费使用、毕业生分配等方面的权限。二是要克服平均主义的弊端。各高校在管理改革中都要切实做好人员定编、制定岗位责任制等项工作,其中有基金来源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岗位津贴制度。
何东昌提出:管理改革是高等学校全面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领导班子健全或基本健全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展定编、定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探索学校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的改革;改革工作要因校制宜,扎扎实实地有步骤地进行,不要“一刀切”。完成了上述管理改革的基础工作又有一定财力的学校,经各自的主管部门验收批准,可以试行岗位津贴制度,或改革奖金发放制度,以求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调动教职员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这次讨论会是教育部、劳动人事部于6月22日至7月2日在上海举行的。参加讨论会的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二十二所高校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一些省市教育、劳动人事部门的代表,共八十六人。会上着重讨论了关于改革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问题。同时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华中工学院、上海市高教局等七个单位介绍了实行人员流动、制定教师工作规范、试行岗位津贴、培养师资队伍等方面的经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