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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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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06
第4版()
专栏:法律信箱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电报:福建省南安县大霞美茶果苗场,去年从我区专业户手中搞去果苗款三万五千元。经南安县法院经济法庭调解后,该场已退还八千五百元,但下余的二万六千五百元一直未还,给我区专业户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影响很坏。请问:法院的调解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如对方拒不执行调解协议时,我们怎么办?
浙江省黄岩院桥区
多种经营办公室
程荣秋程荣秋同志:
你给本报编辑部的电报,现答复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制成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可知,如确实已经南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南安县大霞美茶果苗场拒不执行调解协议,你们可请求南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南安县人民法院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该调解协议。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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