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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农民集资办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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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07
第2版()
专栏:

  平定县农民集资办企业
本报讯 记者段存章报道:晋中的平定县县委、县政府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农民自筹资金联合兴办各种经济实体。到5月底,全县有一千七百多户农民,集资二百一十三万多元,办起运输、采矿、饮食服务、加工、建筑、铸造、修理、种植、养殖等各种经济联合体四百个。
平定是农业翻番县,随着生产发展,农民存款已近五千万元,人均一百七十八元。县委书记李海双同志到农村调查研究后认为,把农民手里的存款用于兴办开发性事业,把“死钱”变“活钱”,既是平定县的一大经济潜力,又是向农业总产值再翻番进军的重要基础。但是,一些农民觉得“钱存银行有利息,投资生产担风险”,不愿把钱用在发展生产上。
为此,县委采取了三条办法:一是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鼓励集体和农民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将资金集中起来,联合兴办各种企业。二是总结推广农民集资办厂的经验,为全县引路。三是由工商、计划、经济、科技、司法等部门组成咨询服务公司,为农民集资办企业排忧解难。经济较贫困的槐树铺乡,缺乏集资办企业的门路,工商局就帮他们从江苏购回织袜机,以每股二百元入股招工,二百多户农民报名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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