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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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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09
第4版()
专栏: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本报评论员
解决民事纠纷,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历来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每年发生大量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受理许多民事案件,这些纠纷和案件,既有实际问题、思想问题,也有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守法与违法的问题。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既是法律工作,也是群众工作、社会工作和思想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难解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人民群众之间发生了纠纷,合法的民事权益得不到保护,就会给他们带来精神上的痛苦,物质上的损失,造成相互间的隔阂与对立,妨碍他们把全部精力集中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正确及时地审理好民事案件,有利于促进人民内部的团结,防止因矛盾激化造成自杀、凶杀或群众性械斗、闹事等严重后果;也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化建设服务。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处理,还可以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民事审判工作,是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实行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等一系列正确政策,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新形势赋予民事关系新的内容。随着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的实现,以及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家庭职能的变化,属于个人和家庭所有的财产增多了,民事权益进一步扩大了。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更加重视对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把它作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民事审判干部队伍。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调查研究、着重调解、就地办案的方针。不但要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而且要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广大民事审判干部要继续清除“左”的思想影响,为开创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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