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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非法的离婚调解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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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1
第4版()
专栏:

一份非法的离婚调解书
今年4月,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悦维和她的丈夫、绛县冷口公社管委会副主任李忠仁,经绛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这一对依仗职权为所欲为的夫妇终于一起落入法网。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82年2月,李忠仁、高悦维夫妇的儿子、晋城市大东沟公社社员李建云,和本公社马村姑娘赵桂香结婚不久,就和另一女青年鬼混在一起。
李建云为了和这个女青年长期鬼混,决心搬掉赵桂香这块“绊脚石”,并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父母。
高悦维和她的丈夫李忠仁得知儿子要离婚的消息后,竟不惜采取卑劣的手段,演出一幕幕骇人听闻的丑剧。
高悦维、李忠仁为了达到儿子与儿媳离婚的目的,首先逼迫儿媳赵桂香打胎。
一天,李忠仁把赵桂香领进绛县城关公社卫生院做人工流产手术。当胎儿的一只胳膊露出来后,医生着慌了,不敢再把手术做下去。无奈,李忠仁又把儿媳转到县医院,为她做了“穿颅碎胎术”。
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高悦维、李忠仁迫不及待地向赵桂香摊牌了。李忠仁说:“你想和建云过,可建云没心要你,想开点算了。”高悦维接着说:“离婚手续嘛,我们法院给你办好了。等你回到老家,就马上给你寄去。”夫妻俩一唱一和,硬逼赵桂香答应与李建云离婚。桂香妈听到逼迫女儿离婚的消息后,与老伴匆匆忙忙赶到绛县县城,把女儿接回了家。
去年4月10日,高悦维和李忠仁通知赵桂香母亲说:“明天上午,带上赵桂香到晋城市大东沟大队党支部书记家,商谈李建云和赵桂香离婚的事情。”
4月11日上午,赵家母女来到大东沟大队党支部书记家。高悦维竟以绛县人民法院的名义设立“公堂”,非法审理所谓赵桂香要求与李建云离婚案。“大堂”之上,高悦维把李忠仁预先写好的一份“调解书”念了一遍,桂香妈听说女儿是原告,据理反驳;赵桂香提出“要离婚就到公社去”。高悦维却说:“去不去都没关系,这是法院的调解书,还能哄你?”说着,高悦维拿出两张盖有绛县人民法院大印的空白公文纸,亲自把“调解书”的底稿抄写了一遍。赵桂香不肯按手印,李建云大发淫威,动手要打桂香。李忠仁上前说道:“不要动气,好合好散,还是按了吧,你们有什么条件都好说。”
桂香妈违心地让桂香在非法的“调解书”上按了手印。就这样,高悦维颠倒原、被告,压制受害人,以“绛县人民法院(83)民调字第31号调解书”给儿子李建云与儿媳赵桂香离了婚。高悦维当即宣布:“此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后,双方再不得发生任何争执。”4月12日,桂香被迫走出李家大门。
晋城市大东沟公社司法助理员袁福林接到受害人的控告后,在李建云来给赵桂香转户口时,断然扣留了高悦维一手炮制的所谓“离婚调解书”。
高悦维、李忠仁私设公堂、枉法裁判的恶劣行径,被绛县人大常委会和法院发现后,绛县人民法院迅速作出裁定:“撤销绛县人民法院(83)民调字第31号调解书”。今年4月,中共绛县县委又责成有关部门对这一事件进行认真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高悦维和李忠仁的决定。
王援军 郭生连
编者注:最近,绛县人民检察院对高悦维、李忠仁徇私枉法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并起诉到法院,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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