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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论员文章强调党政机关要处理好同企业的关系 党政负责干部不宜兼任企业领导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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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3
第1版()
专栏:

新华社评论员文章强调党政机关要处理好同企业的关系
党政负责干部不宜兼任企业领导人
本报讯 新华社7月12日发表题为《党政负责干部不宜兼任企业的领导人》的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在目前进行的经济改革中,有些地方党政机关的负责干部自荐或受聘兼任了某企业的经理、董事长之类的职务。这些负责同志这样做,是想对进一步搞活经济,对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探索,但是由此也容易产生一些弊端,因而很值得研究。例如:
企业成为官办的、依附或受制于党政负责人的行政干预,出现“官商”、“官工”作风,而不能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按照客观规律能动地去开展生产经营。
党政负责人凭借手中的权力,在产供销、人财物诸方面为自己直接领导的企业开“小灶”。这样,兼任企业领导人的负责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企业捞的好处就越多。结果,企业办得好坏、赚钱多少就不是凭真本事了。
由党政负责干部兼任领导人的企业,由于具备特殊的有利条件而容易形成一种特殊的地位,使其他企业难以与之竞争。于是,企业就会外无压力、内无动力,就不可能生机勃勃地向前发展。
党政负责干部过多地关注自己兼任领导人的企业,关注它的利害得失,势必削弱对其他工作的领导,使本职工作由于精力分散而受到影响。
文章指出:干部兼任两方面领导工作的做法,不是我们提倡的方向。相反,我们提倡的是政企分开,即在生产经营上,党政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只是按照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计划来领导和监督企业,让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而不是直接去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
文章强调指出:处理好党政机关同企业的关系,是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件事情上,我们的负责同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做到有利而不是有碍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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