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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面教育与严肃党纪相结合 义乌县委在纠正不正之风中强调:对违纪案件要逐人逐事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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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3
第4版()
专栏:

坚持正面教育与严肃党纪相结合
义乌县委在纠正不正之风中强调:对违纪案件要逐人逐事查处
新华社杭州7月12日电 (记者吴克强)中共浙江省义乌县委把严肃执行党纪和正面对党员进行教育相结合,坚持不懈地纠正不正之风,使全县党风有了显著好转。
义乌县前几年不正之风很严重。1982年春,谢高华就任义乌县委书记后,决心狠刹歪风。他带着县纪委的干部先后跑了五个区、十几个公社,广泛进行调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会上,县委领导成员对照《准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大家对端正党风的认识。会后,县委集体听取关于本县违纪案件的汇报,并且要求有关单位在汇报时对每一起案件都列出涉及人员名单,一个人一个人、一件事一件事地予以查处。
原县委的一名副书记以权谋私,多占住房,拖欠公款,还庇护儿子胡作非为,在群众中影响很坏。县委先后召开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对他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他写出深刻检查,退出了多占的住房和拖欠的公款,并且依照党章给了他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有两位负责干部,前几年利用职权把家属的户口从农村迁入了城镇,引起了群众不满。县委发现后,立即教育他们把家属的户口迁回了农村。县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在县城内非法购地一百四十多平方米,在建房过程中又占用公物,经查出后被撤销了党内职务。近三年来,全县纪律检查部门共查处违反党纪案件九十八件,有八十名党员受到了党纪处分,其中有二十八人被开除了党籍。
在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时,县委也是一个时期抓住一个纠正不正之风的重点。如1982年底,县委针对当时农村的毁田建房歪风,引导全县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结合学习党章和《准则》,算人口、土地、粮食三笔帐,用建国三十三年来义乌县人均耕地面积从一点三三亩减少到零点六七亩,而全县人口却增加了70%这一事实,启发大家认识毁田建房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地珍惜大地、保护大地。
由于县委坚持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坚持对错误严重的党员执行纪律,因而纠正了全县群众意见较大的几股不正之风。目前,全县毁田建房的现象基本上没有了。县级机关多占住房的九十七名职工中,有八十一人退出了多占住房共二千一百三十六平方米,其他十六名目前退房确有困难的干部也都办理了缓退手续;局党组成员以上干部多占的九百零四平方米住房已全部退出。机关干部和基层干部过去拖欠的九百多万元公款,目前已有六百九十多万元得到归还。违反政策搞“农转非”的一百五十二户,计二百三十九人的户口已被退回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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