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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党精神刹歪风 广东省委查究低价索购高档 商品的省石油公司领导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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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3
第4版()
专栏:

以整党精神刹歪风
广东省委查究低价索购高档 商品的省石油公司领导干部
新华社广州七月十二日电 中共广东省委在整党中认真查处省石油公司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并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以整党精神坚决纠正这种歪风。
据初步查证,广东省石油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李鹏飞,副书记、副经理李寿山等人,从一九八○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到一九八二年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以前这段时间内,利用掌握分配石油的职权,先后向十八个单位和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以低价索购大批高档商品。其中有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收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和摩托车等共二百八十多件,价值十八万多元,但只付款六万九千多元。此外,还有一大批工艺品、名烟、名酒和海味。
李鹏飞等人低价索购这些物品后,除将其中极少一部分送给商业部门等单位外,将其中的绝大部分贪占为己有。李鹏飞贪占了三十多件,价值二万三千多元,仅付款六千多元。李寿山贪占四十多件,价值二万三千多元,仅付款九千多元。李鹏飞和李寿山还将贪占得来的物品转让给亲友和高价倒卖,从中牟利。早在一九八一年底,李鹏飞等人的问题就被政法部门查获,但长期没有得到应有的制止和处理。一九八二年四月,省政府等部门督促清查省石油公司的问题时,省商业厅竟然荒谬地决定,让当事人李鹏飞担任办案组副组长,致使案件被搁置了起来。广东省直属机关开展整党工作以后,中共广东省委直接过问这一案件,派出工作组进驻省商业厅,对案件进行认真清查,认为李鹏飞等人的问题实质上已构成受贿行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现已对李鹏飞、李寿山依法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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