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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4
第5版()
专栏:来函照登

一点说明
你报6月9日第五版刊登梁枫写的《迅速制止对唐王陵墓葬群的破坏》的呼吁信后,我县于6月11日组织有关部门的同志翻阅了资料,查看了现场,并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认为,这封信虽然提出了保护唐王陵墓葬群的问题,但从实际情况看,信中反映的事是失真的。我县水泥厂的采石场,位于昭陵公社李家台北,在唐太宗昭陵山陵稍偏西南方向的浅山地带,距陵四点五公里。我县对唐太宗昭陵保护范围有四条规定,县主管文物的部门也划定了保护范围并立了界碑。县水泥厂的采石场在影响区以外二公里,谈不上对昭陵有破坏,更谈不上“中心开花”。当然,我们对来信提出的要做好保护工作的意见,还是欢迎的。
陕西礼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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