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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山县改革猪肉销售办法 刺激了生产,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增加了国家收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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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7-17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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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山县改革猪肉销售办法
刺激了生产,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增加了国家收入
本报讯 据湖北日报报道:通山县自今年4月1日起,进行了猪肉销售改革,刺激了生猪的生产,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改善了县食品公司的经营,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通山县在改革之前,标准猪肉一斤牌价为九角九分,议价一斤为一元三角。去年非农业人口每人发给平价肉票十八斤。省下达按户派购生猪任务三万五千头,上调一万六千头,本地销售一万九千头。去年,县食品公司包干利润十一万元,实收利润五万元。
改革的办法是,取消猪肉每斤九角九分的牌价,统一按每斤一元三角的议价出售。县财政按每斤猪肉三角一分的差价补给消费者,并把每人每年供应十八斤猪肉的标准提高到二十斤。这样,每个消费者全年可得六元二角的补贴。县财政今年要付出三十万元的差价补贴。
消费者得利,县财政是否就亏损了呢?他们有这样一笔账:按出售一头一百三十斤重的生猪计算,食品公司可得净肉九十斤,若按牌价出售,收入为八十九元一角;若按议价出售,收入为一百一十七元,按议价出售一头猪,公司可多得二十七元九角。按去年全县销售生猪一万九千头计算,公司可多收入五十三万多元,减去县财政三十万元的差价补贴,公司还可多盈利二十三万多元。由于统一了猪肉的销售价格,卖肉门市部工作量减少了,过去一人剁肉,一人收款,一人开票,现在只需一人卖肉收款,屠宰厂直接批发猪肉给门市部经销人员,经销人员按批发数量向上报账就行了。这样,通山县食品公司职工就由原来的二百九十人减到一百九十人,减员一百人,全年可节约工资八万元。
同时,通山县对派购生猪的政策也做了变更。原定每户农民派购生猪一头,现在改为按人派购二十斤毛重猪肉。派购任务以内的,食品公司按平价收进,派购任务之外的按议价收进。这样做不但均衡了人口多寡的农户负担,而且超出派购的猪肉还可以多卖钱。既然猪肉在市场上是统一的市价,那么农民也就乐意把生猪卖给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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